近年来,省检察院紧紧围绕“四个河南”建设,遵循检察机关干部成长规律,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注重“严”字当头,“实”字打底,着力把握关键环节,构建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培养管理,努力锻造一支忠诚使命、敢于担当、能力过硬、活力充足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有力提升了检察工作科学化发展水平。
一、严把进人关口,丰富源头活水。择优引进优秀年轻干部,是确保干部队伍充满生机活力的前提和基础。为此,省检察院着力在主动作为、争取支持、用好政策、盘活资源上下功夫,持续不断地关注人才,最大程度地吸引人才,确保年轻干部选用工作“不偏向”、“不脱轨”、“不离群”。
一是不断拓宽招录视野。加大与省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严格遵守政策规定,牢牢把握原则程序,确保从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出有一定实践经验、品学兼优、适应需要、有利发展的人才。科学制定招录方案,实施“阳光操作”,坚持做到公开公正。突出检察特色,招录专业坚持以法律专业为主,文秘、计算机、司法会计、司法警察、法医等专业为补充,面向全国、多方位招录引进高层次人才,持续不断扩大人才基数规模。2009年以来,省检察院机关先后从近200名报考者中招录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21名,其中博士生4人、硕士生14人,进一步优化了年轻干部队伍。
二是有效利用遴选途径。为缓解省检察院机关高素质业务人才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局面,加大从系统内遴选力度,在增强遴选针对性、提升遴选质量上下功夫,有效提高选人“精准度”。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科学设置遴选条件,灵活组织遴选方式,将立功受奖、办案能手、岗位标兵等作为重要参考,重点突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让公开遴选真正成为下级院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能力较强的精英人才竞争的“擂台”,力求“优中选优”,使优秀基层干警“上得来”,遴选部门“选得准”,到岗工作后“用得上”。近年来,省检察院机关先后面向市县两级院组织4次公开遴选,共遴选公诉、侦查等专业人员59名。遴选人员到省检察院后,很快适应工作需要,大多能在新的岗位上独当一面,表现出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形成了以老带新、老中青有机结合、年轻同志勇于进取的良好氛围,干部年龄结构趋于合理,整体活力合理明显增强。
三是尽力提升接收军转干部安置质量。鉴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较强的业务性,对工作人员学历、法律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从事业务须具有司法执业资格。省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注重与省军转办沟通协调,着眼检察机关的实际需要,着眼军转干部的长远发展,尽量考虑检察机关安置军转干部的适岗性。在省军转办组织的双向选择会上,主动介绍单位情况,动员尽可能多的、素质优良的军转干部选报省检察院。通过组织笔试、面试等方式录用选拔人才,较好地实现优中选优。近三年来,先后接收18名军转干部,均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4人;不满35岁的8人。省检察院被省军转安置领导小组评为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二、严格培养措施,全面提升素质。紧盯年轻干部成长步伐,紧贴检察任务需要,不断改进培养方式,强化实践导向,铸牢服务根基,锻炼过硬能力,培养扎实作风,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健康成长。
一是注重岗位培养主渠道地位。按照建设一支能写善干的综合队伍、能言善辩的公诉队伍、能征善战的侦查队伍、能谋善断的监督队伍的要求,着眼不同岗位需求,按层次、分类别、有计划加强岗位培养锻炼,加快青年干部的成长步伐。选派年轻干部参加省委、省直工委党校培训,依托省检察官学院举办中青年干部业务培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日活动,组织年轻干警到红旗渠、焦裕禄干部学院等开展体验式培训,不断开阔年轻干部思路视野、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有意识给年轻干部压担子,让年轻干部在重要工作中增长才干,在艰难任务中积聚能力,在大项活动中磨砺作风。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培养骨干,摔打队伍,锤炼业务。积极动员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精品案件评比、各类比武竞赛、工作研讨、培训交流,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和调查研究能力。省检察院机关涌现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李贵成、检察理论研究人才赵艺林、申诉业务标兵娄涛、优秀公诉人李志婷、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冯海宽、职务犯罪预防业务标兵范秀娜,全省“十佳”优秀侦查标兵王歌琳、“十佳”公诉人付明等一大批业务骨干。
二是注重多方搭建培养平台。注重多方挖潜,积极为干部成长进步搭建舞台。选派年轻干部上挂下派。选派综合素质好、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高检院或工作任务较重、条件比较艰苦、比较偏远的市分院和基层院挂职锻炼,进一步丰富干部阅历,完善干部队伍结构。及时安排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到党政机关和高检院挂职锻炼。先后安排时任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张志强到地方党委机关挂职锻炼,安排公诉二处副处长刘英旭到高检院挂职锻炼,拓宽视野,提升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新进干部到控申信访岗位锻炼。着眼加强新进年轻干部培养,研究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选派机关干部到信访岗位培养锻炼的意见》,每年选派三批,每批选派4名,每批时间4个月,共有45人到省院控申处信访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大力实施素质优化工程。坚持把素质优化工程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渠道,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两年来先后推荐确定10名中青年干部素质优化工程培养对象。
三是注重借助外力进行培养锻炼。积极借助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的全局性工作任务,有效用好外部培养资源,着力提升培养层次和质量。选派年轻领导干部援疆锻炼。省检察院先后选派3名处级领导干部赴新疆阿克苏、哈密和农十三师进行检察援疆。原监所处副处长朱孟侠在阿克苏进行了为期2年的援疆工作,援疆任务结束后,提拔重用到济源市检察长岗位上。选派年轻干部驻村任职锻炼。近年来,先后选派4名处级干部驻村任职,丰富基层经验。派驻到周口市郸城县城郊乡谷集行政村任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反渎职侵权局副处级检察员杨磊同志,扎根农村,主动作为,成效明显,被省委组织部、省农办、省扶贫办联合评为优秀第一书记,《周口日报》2015年11月18日要闻版大篇幅报道其先进事迹。深化检校协作培养。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双千计划”要求,结合省院干部队伍实际,选派2名具有博士学位、法律理论功底深厚、研究能力较强的干部(其中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到高校挂职任教,有效提升其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三、创新选拔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落实《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努力规范用人导向,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机制,让那些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担当重任,不断挖掘潜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
一是大胆使用年轻干部。适应检察事业形势需要和长远发展,坚持做到“三个注重、三个体现”,即,注重德才兼备、体现政治标准,注重工作能力、体现工作实绩,注重工作作风、体现群众公认,做到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省检察院机关处级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坚持实事求是,不拘一格,注重理论水平和工作实绩,真正把作风优良、敢于担当、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近年来,省检察院机关共选拔45岁以下正处长4名,40岁以下副处长11名。目前,省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断改善、整体活力明显增强。
二是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对于省检察院成熟的中层领导干部,加强协调,及时安排到市分院任职。5年来省检察院先后安排8名处级领导任地市检察长等主要职务。对市县两级院优秀年轻干部及时选拔到省检察院任职。在2012年、2014年2次组织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时,省检察院拿出1名正处长岗位,5名副处长岗位职位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公开选拔。其中3人为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3人为市级检察院中层正职。选拔为省院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张金海同志担任过基层院检察长,是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选拔为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魏颖华同志具有博士学位,是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通过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实现省检察院与下级院干部交流的良性互动。
三是坚持储备充足人才。按照程序科学、分类管理、操作简便、动态管理的要求,结合岗位需要,根据学历、经历情况,经过严格推荐评选,省检察院分别建立检察业务专家和公诉、侦查、理论研究等类型人才库,不断更新完善信息,及时掌握人才,蓄积充足人才,增强人才使用效益。以《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为依据,结合班子配备要求和工作实际,加大后备干部培养锻炼力度,落实培养措施,加强实践锻炼,注重能力素质提高,努力建设一支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2016年初,按照“两推一考察”的方式,即民主推荐、个别推荐和组织考察的方式确定了8名厅级领导后备干部和2名中长期培养年轻领导干部,有效地激发了干部队伍建设活力。
四、严管厚爱结合,营造成长环境。坚持从严管理,主动解决困难,纯正用人风气,激励年轻干部履职尽责、干净干事。
一是日常管理常抓不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多方面核查,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逐一审查干部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干部档案“三龄二历”、违法违纪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结合专题教育,深究细查,剖析原因,不断增强教育实效。引导年轻检察干警恪守职业道德良知,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选用监督不留死角。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始终强化执纪问责,发动广大干警全面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方案程序、操作规程、选任结果全部监督。每次干部晋升后,都由院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对新晋升干部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有效增强“免疫力”。
三是积极协调帮扶解困。加大从优待警力度,协调省人社厅解决干警加班补贴问题,积极帮助新进院人员协调解决住房、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帮助解决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