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范跃红/通讯员林建平 蔡跃炜)近日,浙江省某公司将欠缴的25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及160余万元滞纳金全部上缴到了县财政专户。至此,龙游县检察院通过发放检察建议,成功监督国土部门追缴了一笔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
2015年8月,该公司与龙游县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2015年8月24日前该公司需缴纳一半价款,2016年1月24日前缴纳剩余价款。该公司在缴纳了保证金650万元后,其余价款却一直没有支付。今年3月,龙游县检察院通过与国土部门建立的信息共享机制,了解到该公司欠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在认真调查核实后,该院向国土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履行监管职责,追缴出让金。
县国土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及时与该公司联系,并告知公司负责人相关法律后果。同时,县国土局还根据该院建议,将用地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出让金、是否按批准的用途和容积率开发建设等内容纳入诚信评价范围,将企业不良行为录入档案,作为禁止或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交易活动的依据。随后,国土局又专门组织开展针对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合同法的普法宣传活动。
据悉,龙游县检察院与国土局就国土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催缴等工作已形成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近年来,该县已依法催缴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近8000万元,处置闲置土地9000平方米。
(原标题:一条建议督促追回2500万 浙江龙游:与国土局形成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作者:范跃红 林建平 蔡跃炜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