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静同志简要事迹
周口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自2003年进入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以来,庞静同志一直从事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先后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此类案件300余起,是一朵长期奋战在检察办案一线的铿锵玫瑰。曾两次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被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打黑除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兼职培训教师,其主讲课程《鉴定意见的审查判断》,被评为全省检察教育培训优秀课程。
办案之余,庞静同志还致力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共开展法治宣讲100余场,受教育人数达万人,先后被表彰为“全市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卫士”“全省优秀法制宣讲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