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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检察机关“十条禁令”
| | 】  来源:   时间: 2008-05-28  作者:    

  “严禁变相限制证人、未立案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严禁为案件当事人推荐、指定律师。”这是在近日召开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该市检察院印发的《重庆市检察机关“十条禁令”》中的两条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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