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院部署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
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行动迅速
近日,信阳市院反贪局接到省院印发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务会,起草了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意见,并向市院党组汇报。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吴志军副检察长为组长,有关业务部门主管检察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信阳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积极行动,迅速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对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志军,反渎、反贪、监所、控申、预防、案管、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反贪、反渎、监所、预防部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县区院分管反贪、反渎、监所、预防部门院领导,反贪、反渎、监所、控申、预防、案管、监察部门负责人,以及反贪、反渎、监所、预防部门全体人员在各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市院反渎局曹建华局长传达了省院李自民副检察长在省院机关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上的讲话精神。反贪局彭宗海局长宣读了《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最后,吴志军副检察长作了总结讲话,就全市如何开展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对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合力;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查找整改司法不规范问题;四是要创新引领,健全完善工作长效机制;五是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洛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开展
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措施扎实
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洛阳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理解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干好今年工作、实现市院党组“保先争位”目标的基础工作来抓,市院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督促落实,促进活动有序开展。
一、领导重视。省院召开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后,洛阳市院第一时间召开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领导参加的动员会,认真学习了省院李自民副检察长重要讲话及活动方案,市院主管领导到会作动员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和日常工作落实相结合,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专项整治各项安排落到实处。
二、成立组织。按照市院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成立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院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等侦查预防部门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活动开展,各县(市)、区院也成立了相应机构。
三、扎实开展。根据省院活动方案,结合洛阳实际,印发了《洛阳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市县两级院侦查预防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学习领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意见。一方面,要求对照集中整治八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全面深入查找执法办案中的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要求结合全市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实际,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洛阳检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完成好全年工作目标。在第一阶段案件自查阶段,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设计了《洛阳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排查表》,要求各全市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所有案件承办人对照集中整治的八个方面,按照“一案一表”的工作要求认真填写《排查表》并保存备查。要求全市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在6月3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并报市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初市院领导小组将派督查组赴各单位检查督促自查情况,目前自查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