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吕峰 通讯员胡彬 薛黎明)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近日先后制定了《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规范》、《侦查指挥中心系统功能要求及技术标准》和《侦查指挥中心系统使用规定》,从技术标准、审批流程、操作规范、文书制作、资料保存等方面规范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保障办案质效。今年以来,该院已同步录音录像10次,共计46小时36分钟,运用侦查指挥系统98小时,为锁定证据、指证犯罪、保障自侦办案执法效果提供了强有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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