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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荥阳:检察监督管好困难群众“保命钱”
| | 】  来源:   时间: 2016-01-04  作者:    

  “我们家的低保补贴现在领到手上了,生活有了基本保障,这多亏了检察院。”近日,河南省荥阳市崔庙镇低保户郑大爷对回访的检察官说。

  今年以来,荥阳市检察院根据农村低保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处于多发的趋势,立足检察职能,对低保资金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活动,让低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该院检察长李国强介绍,该院组织干警深入低保资金有关管理部门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乡镇和村委会开展走访调查,通过查阅花名册、相关财务账册、开展实地走访询问、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调查了解资金发放、管理、审核、监督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发现近两年仅已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就达21万余元。 

  该院还在调查中发现,低保领域易发职务犯罪多在低保申请及低保资金的管理等环节上,究其原因为“四个不到位”:即监管不到位,造成死亡人员领取低保金;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群众对最低生活保障认识不全面;审核不到位,造成“人情保”“关系保”等不合理现象;公示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是最低生活保障的“明白人”。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向民政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低保户名单在村级初审后由乡镇低保管理机构审核,并由相关村委会将低保人员名单及时公示。避免低保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发生。 

  据悉,该院此次专项预防调查活动期间,共深入11个乡镇40余个自然村发放1000余份调查问卷,开展实地调查走访,结合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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