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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助推司法行为规范
| | 】  来源: 河南检察   时间: 2018-06-22  作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市院党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的要求,着力打好“挤水分、重规范、强纪律”三场硬仗,切实推进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2018年6月13日至6月15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各基层院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开展2018年度第一阶段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此次评查从各基层院第一季度已办结案件中随机抽取307件案件,由各基层院、经开区检察处案管主任和全市16名案件质量评查员进行集中交叉评查,评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良好效果。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评查工作做到了三结合。与全市检察长会议确定的任务分解相结合,与“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相结合,与案管主责主业相结合。二是评查范围实现了三聚焦。聚焦司法责任制核心、聚焦员额检察官、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对各基层院已办结的立案监督、纠正漏捕、纠正漏诉、存疑不捕、捕后不诉案件实行每案必查,对全市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随机抽查,对基层院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所办案件进行抽检全覆盖,采取办案质效五档定性评价加定量百分综合评价方法,从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个层次全面检验办案质效。三是评查程序实现了四步化。坚持员额检察官自评、部门负责人复查、案管评查员评查、全市评查办集中两轮交叉评查四大流程,落实办案责任,明确上下关联环节责任人连带责任,促使员额检察官反向审视办案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办案规范化水平提升。四是评价手段更加智能化。此次评查全程运用全新改版升级的3.0版郑州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系统,评价标准趋于完善,涵盖侦监、公诉、民行、控申、刑执业务类别,支持纸质卷宗评价、电子卷宗网上评价、统一业务系统在线评价三种评查模式,具有三书对照、标准卷智能化评查和文书质量检查等功能,以三级评查流程为主线,全面实现评价全流程管理和全程留痕,实时展现各评价环节及整改情况,自动生成案件评价台账、评价报告及各种评价图示分析,为领导提供管理辅助和决策参考。同时增加了员额检察官司法档案模块,可在线评价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业务素能、考评情况等,全面实现两级院上下一体化联动评查、异地交叉互评,一本案卷多人同时在线评查,评查质效显著提升。

  

  评查工作后期,各使用单位对系统如何更好的开展规范化、智能化案件评查提出了意见建议。市院案管处莫孙华处长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注重对上级院领导讲话的学习,切实领会精神指导案管工作。二是转变理念。在监督中树立共赢、双赢、多赢的理念,通过监督发现问题,促进办案部门规范执法。三是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深度评查,对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进行专题分析,通过评查对规范司法办案提出建议,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四是各单位要结合规范司法行为大讨论活动要求,继续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案管部门主责主业抓实抓好,坚持日常评查,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通过第一阶段的集中评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的案件评查水平得以提高,评查深度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被评查单位司法行为的规范、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为评价标准、评价系统的完善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参考。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将继续严格履行案管职能,加大案件评查力度,继续为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打好“三场硬仗”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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