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市委书记郭书佩对公益诉讼工作作了重要批示。
市委书记郭书佩批示:各级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全力推进法制辉县建设进程。
“怎样贯彻落实?”
内部
建立检察机关内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机制
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以强化办案为重点,以依法规范监督为根本,从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扎实开展了公益诉讼工作,体现了检察机关加大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司法保护的责任和意识。
“
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目标和方向:
1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打造民生检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平安辉县、创造绿色辉县理念,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高和辐射诉讼效果及影响。
2、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普及度、认知度、参与度,竭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3、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专业培训、专门培养,努力建设一只高素质、专业化的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更好地保证和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科学、持续、高效开展。
4、加强贯彻上级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政策和精神,积极学习外地公益诉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实际工作中经验和不足,快速提升办案素质和能力,把公益诉讼打造成辉县检察的新名片。
外部
开展公益诉讼、加强外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开展,该院联合财政、公安、水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建立了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