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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奋精神 强化担当 全力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 | 】  来源: 省院宣传处   时间: 2018-04-24  作者: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参加民行处大讨论活动集中学习

 

 

  4月2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民行处党支部主题党日暨“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与干警一起深入学习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并结合民行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李自民副检察长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机关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更为重大艰巨的政治和社会使命、宪法和法律责任,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机遇、新挑战,民行处全体同志要通过大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厘清思路、补齐短板,努力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四种意识”

  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民行抗诉案件数、再审建议数等办案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但相较于先进省份,还有差距,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主动适应工作发展的新需要,努力增强“四种意识”。一要增强政治意识。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讲政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民行检察工作应站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高度,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把讲政治作为工作的第一属性、第一标准、第一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民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要增强大局意识。要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紧紧围绕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中提升监督水平、彰显监督价值。必须以不等不靠、破冰前行的决心,在服务大局中做出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真正赢得监督地位与权威。三要增强监督意识。要按照高检院要求,切实转变监督观念和方式。要从注重对案件的监督向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的监督转变。从注重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注意分析、发现民行诉讼活动中的普遍性问题,向审判机关发出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四要增强担当意识。形势和任务都对民行干警提出了更多更高更严的要求。在任务不断艰巨、责任愈发重大的情况下,要增强攻坚克难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坚定“越是艰难越向前”的信念,树立“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书”的理念,重点办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典型意义的精品案件,增强监督影响力,推动司法办案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转变。

  二、要进一步适应形势,提升“四种能力”

  一要提升调查取证能力。调查取证是办案的基础,要努力增强取证能力建设。特别是公益诉讼案件专业性强、复杂敏感、社会关注度高,要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手段,不断提高证据标准和质量。要紧紧围绕案件所涉及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全面收集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公共利益受损事实等相关证据。要注重运用便携式环境监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技术装备,收集、保存、鉴别相关生态损害的证据。二要提升出庭应诉能力。庭审工作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整个办案的效果。要高度重视庭审工作,制订详细的庭审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有所预见并拟定应对措施,精心安排出庭人员,反复模拟庭审过程,并在庭审中做好举证、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各环节工作。三要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是我们能否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关键。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迫切,要求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摆在心中重要位置,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从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来访接待工作做实、做好。对每一位来访人,要耐心倾听、换位思考,帮助其理清思路、指明出路,必要时辅之以心理疏导,让信访群众带着疑惑、抱怨、问题而来,带着明白、满意、出路而去。四要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潮已经到来,解决案多人少问题,需要向科技要战斗力,把检察干警从简单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释放人力资源、弥补人力不足。要努力探索重点领域诉讼关键信息采集、线索分析挖掘和智能研判、智能推荐、自动预警技术运用模式,加强诉讼监督中的大数据应用,加快对接法院的各类信息系统,逐步完善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提升民行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要进一步全面兼顾,统筹“四种关系”

  当前工作任务重、头绪多,要学会“弹钢琴”,统筹协调好“四种关系”。一要统筹好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之间的关系。诉讼监督是民行检察监督的看门主业、看家本领,必须常抓不懈。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新兴业务,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更大的精力。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聚焦主责主业,重点开展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顾雪飞检察长也在全省检察长会议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要求。前不久,省院党组部署开展10个专项工作,其中有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全省各级院民行部门要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把公益诉讼和诉讼监督同步带起来。特别是公益诉讼,要大力推进,下大气力抓紧抓好,多办案、办好案,探索出符合我省实际的机制和路子。二要统筹好办案工作和对下指导之间的关系。实行员额制改革后,业务部门的领导都有办案指标任务需要完成。但同时,对下指导也是省院的主要职责,需要不断加强。作为省院的民行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完成好自身办案任务的同时,要切实负起对下指导责任,有问题帮助解决、有困难协调克服。下级院请示汇报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尽快解决。对于反映较为集中、普遍的共性问题,可适时召开座谈会共同研讨,并发挥多种信息平台的转化作用,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典型案事例,有效指导下级院办案人员统一办案程序、尺度、标准,引导各地民行检察部门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三要统筹好司法办案和综合调研之间的关系。对于业务部门来讲,沉下心、钻进去,心无旁骛多办案、办好案是立身之本。但同时也要能跳出来,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注重专项工作梳理总结和个案类案分析研判,通过专项调研、申报课题等方式,力争多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要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强制措施监督、行政诉讼类案监督等检察实务重点热点问题的理论研究,使理论指导和司法实践相互促进、相互支撑。要从个案或者专案中分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发现普遍性、倾向性、事关全局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促使政府提升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四要统筹好专项监督活动和日常监督之间的关系。要坚持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在依法全面开展日常监督职能的基础上,以专项业务工作为抓手,带动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和服务大局水平。

 

  

 

民行处处长牛晓丽主持会议,并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深入的学习交流。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院政治部综合处处长张道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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