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高检院下发了《关于确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等单位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的通知》,我省许昌市检察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平顶山市新华区检察院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许昌市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百校行网络直播启动仪式
郑州管城区院未检干警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
平顶山新华院未检干警深入监区开展法治宣讲
2017年,三家单位在未检工作中积极思考,开展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制度化、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保护信息平台、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等方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实践成果,得到高检院的认可,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下一步,三家单位要继续推进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加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实践,注重总结,不断完善,积累工作经验,确保创新项目取得预期成果。
全省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要积极向三家单位学习,以2018年全省未检工作要点为指导,以民事行政检察、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当地实际和客观需要,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继续开展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创建和申报工作,推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