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淮河流域支流遍布的信阳市,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成立大会暨加强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在这里召开。最高检侦监厅、公诉厅、民行厅相关负责人,水利部淮委会、省高法、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省检察院相关领导和淮河流域(河南段)的12个市分院检察长以及侦监、公诉、民行等部门负责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国内知名教授、原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等7名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自民出席会议并讲话。信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曹新博致辞,会议由省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石朗贵主持。
李自民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共同守护青山绿水。李自民强调,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沿淮市县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结合本地检察工作实际,坚决打好淮河领域生态保护攻坚战;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想、所盼、所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力争向沿淮居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要坚持服务大局,强化责任担当,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中展现新作为,为淮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更多更优的检察力量。
李自民强调,要为推进淮河流域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切实加强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诉讼监督,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摸排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严格执行诉前程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尽责,对经过诉前程序,行政机关没有及时整改或有关社会组织没有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要逐案深入分析,抓住典型,努力实现起诉一起、警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促进解决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损害典型案件;同时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有力保障和维护行政秩序稳定。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将建立健全生态保护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涉及的12个市级院要在省检察院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方案、统一行动、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建立内部联动机制,包括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协助、信息资源共享与联席会议机制;建立外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淮委会、环保、水利、国土、农林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线索移送、案件通报、联合调查等工作机制,重点推进生态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同时,建立与相邻省份的联系协调协作机制,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淮河生态。
蔡守秋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当前正是加强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关键时期,建议顺应跨行政区划和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规律,针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特点,建立跨行政区划和流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机制,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淮河在河南省的流域面积达8.8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53%和水资源总量的62.5%,淮河生态安全在全省生态安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切实加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省检察院决定在河南境内淮河流域所涉及的12个市分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今年5月29日,省检察院出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淮河流域(河南段)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办法(试行)》,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所涉及的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统一领导下,就法律宣传、开展公益诉讼、打击违法犯罪、开展检察监督等方面加强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的主要案件类型,在所涉检察机关之间建立信息资源共享、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联动办理机制等,为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努力为建设美丽河南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