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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周村:在服务大局中实现预防工作新突破
| | 】  来源:   时间: 2016-07-08  作者:    
    近年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在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理念,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通过探索建立不想腐的教育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做到打击与预防同步进行,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健全完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组织、制度体系。

  面对反腐败工作的新常态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形势,该院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之中,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察机关发挥协调组织职能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体系和组织体系,形成社会化、规范化预防大格局。针对全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多年,部分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单位领导都已进行了岗位调整的实际,2016年,该院重新调整充实了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领导及成员名单,全面强化对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同时,该院以领导小组名义起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为全区今后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突出理念创新,坚持精准预防,强化“菜单式”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近年来,该院开拓思路,率先提出“菜单式”宣讲作为警示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年,该院针对“菜单式”警示教育的宣讲内容进行了更为细致地调整、补充和完善。特别是针对当前个别党政干部、公职人员对渎职犯罪概念认识还不够清晰的现状,加大对渎职犯罪解析、如何防止渎职犯罪内容的宣讲力度。加强与地方纪委、组织部、司法局、机关工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继续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巡回宣讲。加强与住建、教育、农业、卫生、水务等重点部门、行业的沟通联系,针对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需求制定“菜单”,根据各个单位对法律的不同需求进行“点单”,分门别类地进行备课,突出法治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改“一刀切、一锅煮”的宣讲模式。此外,该院将2015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与区纪委汇报研究后,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副科级以上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宣讲活动,进一步将人员组成、宣讲内容、活动形式等方面达成一致,并制定《周村区检察院廉政教育宣讲活动实施方案》。筛选了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典型官员以及该院查办的发生在身边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件,选出有说服力和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进行全面深刻剖析,选拔骨干干警组成廉政教育宣讲团,深入到全区各重点部门和镇办基层进行巡回警示宣讲。同时以典型案例作为预防教育的活教材,分析筛选出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有影响力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编辑制作成展板,在该院警示教育基地展出,并制作廉政公益广告和廉政短信,依托官方微博、微信和城市传媒以及部分单位LED宣传栏,积极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揭示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促进反腐倡廉思想观念、文化氛围和法治环境的形成。

  三、突出机制创新,坚持专项预防,筑牢项目建设“防腐墙”。

  以深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为抓手,进一步深化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和推动的作用,经院党组决定,将总投资4.8亿元的周村区医院新院建设工程项目列为周村区检察院专项预防重大工程。该院创新思路,重合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专项预防工作机制。在重大工程现场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室,从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质量验收四大环节进行同步职务犯罪预防,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事故苗头及隐患,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严把“准入关”。在农业、财税、教育、卫生、土地、规划、城建等六大领域,与区纪委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预防活动,通过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寻找风险点,准确地堵塞漏洞,遏制、杜绝犯罪。此外,为充分发挥预防志愿者的作用,为预防志愿者赠阅《检察日报》,让志愿者进一步加深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并对志愿者进行了法律法规、预防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其在各自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构建预防立体格局。进一步深化检察官联系重大项目活动,做好全区其他重大项目的督办服务。

  四、突出制度创新,进一步探索构建“互联网+”的“金字塔”式职务犯罪预防大格局。

  一是出台《关于开展“金字塔”式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186名预防职务犯罪志愿者开展预防宣传、预防咨询、预防调查、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等8项职能的积极作用,让人人预防、预防人人的“金字塔”式预防网络在基层枝繁叶茂、开花结果,积极打造“检察院—志愿者—基层干部群众”的“三级预防网络”。与联通公司的深度合作,积极探索建立志愿者互动平台、菜单式预防平台、重点行业专项预警平台、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平台、惠农资金监督平台、舆情分析监督平台等六大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组织网”,预防职务犯罪的“监督网”,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网”,努力实现“互联网+”的“三级预防网络”的全覆盖,以预防工作新成效积极稳妥地服务和保障区域换届工作。二是依托职务犯罪预防志愿者平台,积极协调联通公司为186名职务犯罪预防志愿者免费赠送政务通手机,借助该平台实现任务的迅速下达、反馈;志愿者在该平台通过上传图片、音频、视频及位置共享等,完成对具体工作的落实反馈,进一步方便他们在基层开展预防工作,真正实现“预防就是教育,预防就是保护干部,预防就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预防就是以人为本、解放生产力”;并建议由财政部门对志愿者的手机平台运营费进行统一支付,全面激发志愿者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在186名志愿者中进行优选培训,让志愿者在基层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唱主角,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预防警示教育,形成以检察机关“菜单式”预防教育为“点”,志愿者系统预防教育为“线”,点线结合,纵横交织的预防工作新局面,有效整合全区职务犯罪预防资源。四是积极构建惠农资金监督数据平台,实现对惠农资金项目跟踪监督管理。涉及惠农政策、资金拨付等重点单位部门的志愿者将本单位的惠农项目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上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局,由检察机关与联通公司合作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对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作出预警,努力做到监督管理到位,确保真正实现精准扶贫,让每一笔惠农资金真正惠及农民。五是积极构建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同步预防平台。行贿档案查询只是对工程投标单位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进行查询,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职务犯罪隐患。为此该院在重大工程现场设立预防工作室,并探索建立重点工程备案、中标企业备案等2个备案系统,将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要求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由招标单位到检察院备案,工程招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派检察官到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现场进行监督;招投标完成后,中标的工程建设方与施工方应当将中标情况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有助于对工程进一步监督,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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