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侯民义等5名同志检察职务的通知
省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石朗贵等13名同志检察职务的通知》(豫人常任〔2017〕19号),经蔡宁检察长提请,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7年12月1日表决通过,免去侯民义、张志强、耿全红、宋桥军、吴亚杰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8日
主办: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东段 举报电话: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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